绍兴: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消息,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的通知。
通知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通知还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聚焦“扩中”“提低”,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让更多低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在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明确,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此外,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方面,加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合法审批手续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通知还提出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方面,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因不在同一区、县(市)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的实际已还款额。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聚焦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
通知明确,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紧盯关键小事,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不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中新财经)
全国1100多万套“登记难”房屋有了“红本本”******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王立彬)经过自然资源系统不懈努力,目前全国1100多万套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登记难”房屋有了“红本本”,2600多万群众吃下“定心丸”。
记者在11日召开的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全国累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登记难”房屋共计1100多万套,惠及2600多万群众。1900多个市县对2.7万多个项目实施了“交房即交证”、600多万群众在领到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960万搬迁群众也拿到“红本本”,吃下“定心丸”。
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说,2022年,全国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登记难”房屋360多万套,惠及800多万群众。甘肃、山西、山东、陕西、湖南等地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疏堵结合”,积极推进“交房、交地即交证”“带押过户”改革。今后将进一步切实做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总结推广“带押过户”“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等改革创新举措,提升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王广华说,与此同时,全国有序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公告、登簿。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巩固提升登记数据质量,强化登记信息共享应用和安全防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