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技伦理教育的三重原则******
【专家视角】
作者:谢惠媛、常舒铭(分别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技伦理治理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重视科技伦理教育,“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科技伦理教育相关课程,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科技伦理意识,遵守科技伦理要求”。作为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摇篮,高校应加快推进科技伦理教育,把科技伦理纳入教学,培养德才兼备、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要取得成效,不仅要遵循科技伦理治理的总体要求,而且要尊重教学规律,聚焦教育对象特点。具体而言,应遵循制度与意识并重、目标与责任并重、规制与引领并重等三项原则。
制度与意识并重
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导向性,是开展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然而,单凭制度本身不足以激发遵守规范的自觉,不足以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事实上,一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根本上需要深层的伦理意识和道德观念作支撑。就行为性质而言,行为之所以被称作是道德的,主要是因为行为者具有道德认知和伦理自觉,自愿恪守道德规范,而不仅仅是因为行为表现得合乎道德。诚如冯友兰所指出的那样,道德行为是“对于道德价值有觉解,为道德而行的行为”。就制度现状而言,目前我国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有待完善、治理体系尚未成形,与科技发展相伴随的新问题往往倒逼制度作出回应,催生新的规则。在转型升级阶段,伦理意识尤为必要且重要。可以说,不管是制度出台前,还是制度执行过程中,科技伦理意识都是最后一道,也是最根本的一道防线。培养伦理意识与加强制度规范,共同构成科技伦理治理不可忽视的着力点。
围绕科技伦理治理的着力点,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双管齐下,激励学生把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需要。有调查表明,一些理工科学生对科技伦理抱有偏见,不重视学习规章制度,或者理解不全面、不透彻,处于“熟知而非真知”的状态。鉴于此,教师应一方面向学生系统讲解我国相关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介绍国际社会伦理建议书或伦理指南,帮助他们明确科技活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另一方面给他们讲解道德的本质和功用等基本原理,并借助情景模拟或场景再现等方式,引导他们思考该情境中存在的伦理问题,使其强化伦理信念,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从而在价值理念上捍卫科技伦理的权威性。此外,高校还可通过辩论赛、知识竞赛、社会调研和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教育氛围,多渠道帮助学生把制度规范内化于心,自觉以制度为准绳,在科技活动中始终保持伦理敏感度,发现与抵制违反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在个体层面真正做到伦理先行。
目标与责任并重
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是有目的性的行为活动。这些目标不仅指向物的推进,关乎某一特定科技领域的突破,同时也应指向人的发展,体现“术”与“道”的有机统一。就《意见》而言,科技伦理治理的总体目标、科技伦理原则等,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对人之发展的高度重视。明乎此,才能理解“科技无禁区”的谬误,避免陷入技术“价值中立论”陷阱。与正确理解目标同样重要的是培育责任感。责任与目标紧密相连,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动下,科技活动更有可能减少“脱靶”概率、降低伦理风险,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发展。目标与责任相辅相成,充分体现科技伦理的落脚点。
着眼于科技伦理的落脚点,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帮助学生全面深入地把握科技活动的目标,培养与提升社会责任感。当前,一部分大学生单纯关注技术的推进,却忽视技术的根本指向,忽略人的发展问题。他们认为应严格区分研究与应用,主张前者在价值上是中立的,不应为其设置禁区,也无须承担社会责任。但通观生命科学、合成生物学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领域,不难发现,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应用之间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加之,科技领域本身专业性强、技术壁垒高,事前风险研判难度大。著名的“科林格里奇困境”提醒我们,当代科学技术的可控性正变得越来越小,技术对人的影响很难在短期内清晰把握,只有通过人与技术的交互关系才能逐步呈现出来,但此时技术已对社会产生广泛且深远的影响。对此,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引导学生关注人的发展问题,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等多个角度思考行为责任,负责任地开展创新性研究。
规制与引领并重
科技向善具体表现为,科技活动遵守道德准则,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科技伦理的作用首先表现为,给科技活动提供必要规范,避免其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防止其危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除此以外,科技伦理还应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引导科技朝着增进人类福祉的方向发展,使科技更好地造福人类。换言之,科技伦理不仅要扮演好“守门人”角色,为制度制定、伦理审查和监管等提供价值支撑,而且还应为研究指引新方向、提供新空间。
从科技伦理的作用功能出发,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帮助学生掌握与守好科技活动的底线和红线,同时帮助他们合理把握人与技术的共在关系,多维理解生活图景,使其在深化认识过程中激发主动性和创造力,以科技呈现生活的丰富样态,避免技术应用挤压生活空间而导致生活扁平化。这是实现科技创新与科技伦理良性互动的应有之义,也是助推人民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事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事关科技发展方向,是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基础性、长远性要素。必须坚持正确原则,切实做到意识与制度并重、责任与目标并重、引领与规制并重,在培养更具伦理精神的未来科技工作者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3日 15版)
“阳”过了,离回归正常生活还有多远?******
◎本报记者 张佳星
“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核酸由阳性转为阴性就表明他没有传染性了。”12月15日,针对科技日报记者关于“阳转阴是否还具有传染性”的问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感染科副主任郭威回应,没有条件做核酸的话,自测抗原转阴也可以,但后者的准确度稍差一些。
近期,不少新冠病毒感染者经过居家治疗后逐渐康复。那么,“阳”过之后,距离回归正常生活还有多远?也有人转阴之后又短时期内复阳是为什么呢?
熬过6—7天,大部分能转阴
“不少人感染新冠病毒以后3—5天就能恢复个差不多,但我们还是建议从有症状开始6—7天后进行核酸或抗原的两次检测。”郭威说,每个人的状况不同,体内的病毒载量也不同,从临床经验看大部分人出现症状6—7天后基本能转阴。
根据临床上的观察,目前大多数人感染后的症状持续3—5天,之后大部分症状都会消失,比如发热、肌肉酸痛、咽痛等症状都会消失。
“但从我们专业的角度看,症状消失与否不能作为有没有传染性的判断标准。”郭威解释,每个人的机体免疫力不同,对新冠病毒的抵御能力不同,症状、病程等都因人而异,无法作为判断标准,而核酸检测能够最直观地显示感染者体内的病毒排放量,便于准确判断。
“一旦连续2天核酸(或抗原)检测均是阴性,就可以解除隔离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了。”郭威说。
“阳”过之后,还会复阳吗?
“阳过之后仍然有可能复阳。”郭威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临床上发现一些人反复排毒,也就是说排毒是间歇性的,核酸检测结果会认为是转阴之后复阳;还有一些情况是由于病人有基础的肺病或者是病毒载量比较大,治疗后转阴,结束治疗后又复阳。
复阳的情况会存在,但比较少见。“也有可能是新冠病毒没有活性的核酸片段在体内没有清除干净而被检测到。”郭威说,临床上一般认为,复阳的患者一般问题不大,不会转成危重症,而且一般也不具备传染性。
郭威仍旧提醒,阳性患者转阴之后要加强健康管理,要有一个健康的起居,还要对自己的健康密切观察。
“我们也发现有的家庭里出现了反复感染的情况,比如一个家庭成员传染给另一个成员,前面的成员刚好不久,又反过来被自己的传染者传染了。”郭威说,为了避免病情的反复,有感染者的家庭,衣服、床单、毛巾、餐具等日常用品要单独使用,相互之间做到尽可能地隔离。
“阳”过之后,还用做防护吗?
有不少人认为,感染之后又康复,身体内有了抗体,就可以不做防护,真正回归疫情前的生活,真的是这样吗?
“一般情况下,感染之后的中和抗体可以保护感染者3—6个月。”郭威说,这种保护针对的是同一种亚型的新冠病毒。例如感染奥密克戎BF.7之后,再遇到BF.7就有很好的保护效果,但如果之前感染的是德尔塔,遇到奥密克戎可能中和抗体就没有保护力。总而言之,病毒的差别越大,中和抗体的交叉保护越有限。
警惕双重感染也很重要。郭威说:“有的人以为自己感染之后再不会感染了,就不注意防范、也不戴口罩了,最后感染上流感病毒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郭威提醒,秋冬季节还是要坚持佩戴口罩,当前新冠病毒的流行对于其他病毒的流行趋势可能存在交叉影响,因此,通过勤洗手、戴口罩、安全距离等方式避免其他病毒的感染仍然十分重要。
针对老年康复者,郭威表示,由于有基础性疾病,老年人康复之后还是规律生活,坚持之前的基础病用药和治疗,如果肺部不适或者有慢阻肺的老人,可以做一些肺部保健操,有助于肺部功能的恢复。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